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建立企事业和社团统一代码标识制度几个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建立企事业和社团统一代码标识制度几个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律商联讯中文资讯网注:根据2004年6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废止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的通知>(工商法字[2004]第98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建立企事业和社团统一代码标识制度几个问题的请示》的答复(***已废止***)

工商企字[1991]第259号

1991年7月25日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建立企事业和社团统一代码标识制度几个问题的请示》(川工商函〔1991〕127  号)收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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