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核定企业经营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核定企业经营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律商网注]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废止有关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工商办字[2009]103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核定企业经营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商企字[1989]第142号

1989年7月1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正确核定各类企业的经营范围,促使企业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保护合法经营,制止非法经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健康发展,现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就核定企业经营范围问题作如下具体规定:

  一、企业的经营范围,是指政府批准企业从事经营的行业、商业(产品)类别或服务项目,是国家对企业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的一项重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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