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以三峡工程名义进行各种非法经济活动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以三峡工程名义进行各种非法经济活动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以三峡工程名义进行各种非法经济活动的通知

国办发[1995]3号

1995年1月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自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兴建三峡工程的决议以来,三峡工程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进展  顺利,1994年12月14日正式开工。两年多来,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有关部  门,为了支源三峡工程建设,相继成立了支援和为三峡工程服务的机构或经济实体,同时也  有不少单位和个人注册开办了各种公司。这对促进三峡工程建设、搞活库区经济,发挥了一  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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