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
泰政发[2005]24号
2005年4月4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3]111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总体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继承与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重点,坚持中医药并重的方针,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为人民健康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目标任务: 争取用5年时间,健全完善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在全市基本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律的体制和机制,合理配置中医药资源,完善城乡中医药服务网络,强化中医药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中医药人才结构,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加快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
1.健全完善中医药发展网络。以满足社会需求、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基本原则,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统筹中医药资源,健全完善中医服务体系。泰安市中医医院要发挥中医药特色,做大做强国家级、省级重点中医专科,使其成为全省名牌中医医院;县、市、区中医医院要突出专科特色,兼顾综合功能;乡镇卫生院要以全科为主,兼顾特色,使其成为乡村中医药普及和推广中心,并加强对村卫生室中医药业务的管理和指导;村卫生室至少要有1名中医或能运用中西医两法防病治病的乡村医生,积极引导中医药资源向农村和社区流动,逐步建成并完善中医医疗预防保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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