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保险销售、保险经纪、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保险销售、保险经纪、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律商网注]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7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保险销售、保险经纪、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监厅发[2013]30号

2013年4月16日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

  根据《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保监会令2013第2号)、《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保监会令2013第3号)和《关于贯彻实施〈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中介[2013]320号)相关规定,现就保险销售、保险经纪、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3年7月1日起,停止核发《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及旧版《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和《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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