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朝政发[2010]3号

2010年3月24日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京政发[2009]31号)要求,2010年我区将组织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为切实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的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准确地反映我区人口状况及居住环境等情况,为各级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
  (二)主要目的。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我区作为北京市的人口第一大区,人口问题是关系到我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自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区的人口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通过本次人口普查,将全面摸清全区人口的总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状况,为统筹人口发展、改善民生,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研究制定我区“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区域人口调控政策,提供科学准确的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
  按照国家普查方案规定,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中国境内的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以行政管理的地域范围为基础进行普查。

  三、普查的方式、内容和标准时点
  人口普查采取实地入户调查的方式进行全面普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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