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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闽政[2014]10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2010~2012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实施意见
闽政[2009]25号
2009年12月8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将教育摆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紧紧围绕海西建设全局,全力推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到2009年,全省义务教育各项指标继续保持在全国较高水平,覆盖全省人口70%的地区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目标;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迅速,毛入学率达80%,普职比例基本合理;高等教育稳步发展,毛入学率达24%以上,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日益优化,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教育投入持续增加,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比例连续七年位居全国首位。教育改革持续推进,教育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教育事业持续发展,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成果转化为推动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具体举措,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和省委提出的建设人力资源强省的奋斗目标,现就2010年-2012年全省教育发展提出以下重点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工作方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坚持“四个重在”、“四求先行”、“四求作为”,扎实推动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和科技支撑。
(二)发展目标
持续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在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基础上,到2012年,全省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县(市、区)达90%以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加强;幼儿入园率达90%以上,基本普及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5%,进入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阶段;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0%以上,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成人文盲率下降到8%以下,青壮年文盲率降到2%以下;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达9年以上。
推动“教育强县(市、区)”建设,遴选一批已实现“双高普九”,且经济及教育基础较好的县(市、区)建设10个左右“教育强县(市、区)”,力促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和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基本普及,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建立,新增劳动力受教育年限达13年,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工作方针
推动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工作主题,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将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上;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任务,确立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办学理念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质量观,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将工作重点和教育资源集中到提高质量上来;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基本政策,加强统筹协调,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重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保障弱势群体公平受教育;把提升服务海西建设能力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定位,适应经济结构调整、产业优化升级的新趋势,调整优化学科专业设置,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加强产学研合作;把先行先试作为推动教育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进一步解放思想,鼓励地方和学校大胆探索,着力在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创新人才培养、对台教育合作交流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突破;把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推进策略,因地制宜,把握重点,远近结合,在解决群众关心关注和制约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成效。
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四)促进义务教育教师均衡配置
完善“以县为主”的教师管理体制,逐步实现县(市、区)域内公办学校教职工人事关系“收归县管”。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师资校际交流制度,促进校长、教师在城镇学校和农村学校、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合理流动。加强城区学校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推动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与同一区域内薄弱校、城区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与农村学校建立长期稳定的“校对校”对口支援关系,落实城区中小学教师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任(支)教服务期制度。改善农村教师待遇,设立农村教师奖励基金,对长期在农村从教、表现优秀的教师予以奖励,在农村地区学校建设教师周转房,保障寄宿制学校教师、交流教师住宿需要;适当提高农村学校中、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和农村教师在各级各类评先表彰中的比例,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任教。
(五)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以全面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市、县(区)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及学生变动趋势,坚持“均衡发展、育人为本、规划先行、分步实施、注重效益”原则,进一步完善2008~2012年义务教育布局调整和学校建设规划,加大经费投入,将学校标准化建设与城区学校扩容建设、新区学校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学校实验室、图书馆(室)、配套的教学仪器设备和体育卫生设施的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学校达到“四有”办学要求,即有符合办学规模要求的校园用地和教学用房,有合格的教师,有合格的实验室、图书馆(室)和配套的教学仪器设备,有卫生安全的食堂和宿舍。至2012年,力争37个一类县(市、区)率先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六)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应用
以省级基础教育资源中心为龙头,构建农村教师网络研修平台,形成全省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网络体系。落实远程教育工程“面向学生、走进课堂、用于教学”的要求,大力推进远程教育“堂堂用”,确保远程教育设备每周用于教学的时间不少于20个学时。定期组织专家“送培下乡”,加强应用研究和培训,总结推广远程教育有效教学模式,提高应用水平和效益。完善农村远程教育工程应用服务体系,加强远程教育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七)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关心留守儿童
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根据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并根据学校实际接收人数足额拨付生均公用经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较多、现有教育资源不足的地区,要加大教育资源统筹和学校布局规划调整力度,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需求。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任务重,且问题解决较好的县(市、区),省级财政将给以适当奖励。
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档案和结对帮扶制度,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心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教育网络。
三、加强素质教育
(八)加强学校德育工作
积极推进中小学校德育课程改革,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探索有效的教学方式,寓德育于学科教学之中。在中小学开展以养成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班级德育活动,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开展“小志愿者”活动,培育志愿服务精神,增强社会责任感;在中等职业学校深入推进以敬业和诚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把立德树人的任务落实到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人才的各个环节。引导学校全体教职员工树立育人为本思想,忠诚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发挥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作用,形成全员育人格局。建立以班主任和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在学校总编制数内,按照1∶1000配备专业心理辅导教师。提升班主任开展德育工作的能力,落实工作职责,完善考评机制。建立健全学校德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奖励表彰机制。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增强网络德育工作实效。
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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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闽政[2014]10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2010~2012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实施意见
闽政[2009]25号
2009年12月8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将教育摆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紧紧围绕海西建设全局,全力推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到2009年,全省义务教育各项指标继续保持在全国较高水平,覆盖全省人口70%的地区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目标;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迅速,毛入学率达80%,普职比例基本合理;高等教育稳步发展,毛入学率达24%以上,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日益优化,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教育投入持续增加,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比例连续七年位居全国首位。教育改革持续推进,教育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教育事业持续发展,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成果转化为推动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具体举措,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和省委提出的建设人力资源强省的奋斗目标,现就2010年-2012年全省教育发展提出以下重点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工作方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坚持“四个重在”、“四求先行”、“四求作为”,扎实推动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和科技支撑。
(二)发展目标
持续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在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基础上,到2012年,全省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县(市、区)达90%以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加强;幼儿入园率达90%以上,基本普及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5%,进入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阶段;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0%以上,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成人文盲率下降到8%以下,青壮年文盲率降到2%以下;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达9年以上。
推动“教育强县(市、区)”建设,遴选一批已实现“双高普九”,且经济及教育基础较好的县(市、区)建设10个左右“教育强县(市、区)”,力促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和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基本普及,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建立,新增劳动力受教育年限达13年,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工作方针
推动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工作主题,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将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上;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任务,确立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办学理念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质量观,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将工作重点和教育资源集中到提高质量上来;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基本政策,加强统筹协调,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重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保障弱势群体公平受教育;把提升服务海西建设能力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定位,适应经济结构调整、产业优化升级的新趋势,调整优化学科专业设置,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加强产学研合作;把先行先试作为推动教育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进一步解放思想,鼓励地方和学校大胆探索,着力在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创新人才培养、对台教育合作交流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突破;把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推进策略,因地制宜,把握重点,远近结合,在解决群众关心关注和制约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成效。
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四)促进义务教育教师均衡配置
完善“以县为主”的教师管理体制,逐步实现县(市、区)域内公办学校教职工人事关系“收归县管”。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师资校际交流制度,促进校长、教师在城镇学校和农村学校、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合理流动。加强城区学校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推动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与同一区域内薄弱校、城区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与农村学校建立长期稳定的“校对校”对口支援关系,落实城区中小学教师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任(支)教服务期制度。改善农村教师待遇,设立农村教师奖励基金,对长期在农村从教、表现优秀的教师予以奖励,在农村地区学校建设教师周转房,保障寄宿制学校教师、交流教师住宿需要;适当提高农村学校中、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和农村教师在各级各类评先表彰中的比例,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任教。
(五)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以全面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市、县(区)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及学生变动趋势,坚持“均衡发展、育人为本、规划先行、分步实施、注重效益”原则,进一步完善2008~2012年义务教育布局调整和学校建设规划,加大经费投入,将学校标准化建设与城区学校扩容建设、新区学校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学校实验室、图书馆(室)、配套的教学仪器设备和体育卫生设施的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学校达到“四有”办学要求,即有符合办学规模要求的校园用地和教学用房,有合格的教师,有合格的实验室、图书馆(室)和配套的教学仪器设备,有卫生安全的食堂和宿舍。至2012年,力争37个一类县(市、区)率先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六)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应用
以省级基础教育资源中心为龙头,构建农村教师网络研修平台,形成全省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网络体系。落实远程教育工程“面向学生、走进课堂、用于教学”的要求,大力推进远程教育“堂堂用”,确保远程教育设备每周用于教学的时间不少于20个学时。定期组织专家“送培下乡”,加强应用研究和培训,总结推广远程教育有效教学模式,提高应用水平和效益。完善农村远程教育工程应用服务体系,加强远程教育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七)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关心留守儿童
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根据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并根据学校实际接收人数足额拨付生均公用经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较多、现有教育资源不足的地区,要加大教育资源统筹和学校布局规划调整力度,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需求。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任务重,且问题解决较好的县(市、区),省级财政将给以适当奖励。
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档案和结对帮扶制度,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心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教育网络。
三、加强素质教育
(八)加强学校德育工作
积极推进中小学校德育课程改革,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探索有效的教学方式,寓德育于学科教学之中。在中小学开展以养成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班级德育活动,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开展“小志愿者”活动,培育志愿服务精神,增强社会责任感;在中等职业学校深入推进以敬业和诚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把立德树人的任务落实到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人才的各个环节。引导学校全体教职员工树立育人为本思想,忠诚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发挥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作用,形成全员育人格局。建立以班主任和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在学校总编制数内,按照1∶1000配备专业心理辅导教师。提升班主任开展德育工作的能力,落实工作职责,完善考评机制。建立健全学校德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奖励表彰机制。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增强网络德育工作实效。
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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