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律商网注]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 (闽政[2018]24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闽政办[2009]163号

2009年10月16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海洋渔业是我省海洋经济的传统优势产业,也是高风险行业。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对于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海峡西岸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经过多年努力,我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较大进展,但受诸多因素影响,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渔业生产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健全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加强管理与服务,有效遏制渔业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13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文[2009]33号)精神,切实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并实施逐级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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