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治理涉农乱收费的通知

关于深入治理涉农乱收费的通知
  


关于深入治理涉农乱收费的通知

沪农委[2012]358号

2012年10月18日

  各区县农委、物价局、纠风办:

  根据农业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深入治理涉农乱收费的通知》(农经发[2012] 4号)和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2]58号)的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治理涉农乱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内容
  (一)开展行业性涉农乱收费问题的专项治理。主要包括:农村义务教育重点治理教辅资料征订、学生食堂乱收费;计划生育重点治理除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收取其他费用的问题;农民建房重点治理除土地和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外收取其他费用的问题;农民办理婚姻登记重点治理除收取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外的其他费用问题;对向生猪养殖户的收费重点治理在屠宰环节多收乱收费用的问题;农业用水重点治理农业水费计收中乱摊派、搭车收费等问题;农机服务重点治理在发放农机购置补贴过程中搭车收费和将自愿性经营服务收费变为强制性收费等问题。
  ......
请先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