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冀建安[2012]318号

2012年5月16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城管委、公用局),石家庄、张家口市园林局,石家庄、承德、衡水市水务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各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局、处):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办[2012]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12]14号)要求,结合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和城建行业安全运行工作实际情况,现就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2012年是“十二五”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将迎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做好今年的建筑安全生产和城建行业安全运行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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