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框架》及风险监测指标的通知

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框架》及风险监测指标的通知
[律商网注]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7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框架》及风险监测指标的通知

保监寿险[2012]193号

2012年2月27日

各寿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

  为促进各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统一各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应包括的基本内容,增强保险公司向董事会和监管部门披露公司风险状况信息的质量,我会制定了《人身保险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框架》及风险监测指标,现予印发,并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寿险公司和健康保险公司应认真落实《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保监发〔2010〕89号),并按照《人身保险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框架》要求,认真撰写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于每年4月30日前将报告提交我会,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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