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本市企业税务登记跨区(县)迁移申请渠道的公告

关于调整本市企业税务登记跨区(县)迁移申请渠道的公告
  
[律商网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废止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关于调整本市企业税务登记跨区(县)迁移申请渠道的公告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

2012年2月22日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企业跨区县迁移税务登记管理,决定自2012年3月1日起,调整本市纳税人跨区县迁移的申请渠道。具体如下:

  一、申请方式
  本市纳税人跨区县迁移可直接通过上海税务网站提出注销申请,也可向市税务登记受理处(以下简称受理处)大厅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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