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律商网注]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7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保监发[2010]45号

2010年5月25日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

  为提高保监局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监管效率,规范保监局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分类监管工作,完善分类监管制度,我会制定了《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范、化解行业风险,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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