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惠信贷工作的通知
Circular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National Financial Regulatory Administration on Effectively Carrying out the Work on Inclusive Credit in 2024 (Only Title Translated)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惠信贷工作的通知
Circular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National Financial Regulatory Administration on Effectively Carrying out the Work on Inclusive Credit in 2024 (Only Title Translated)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惠信贷工作的通知

金办发〔2024〕26号

2024年3月15日

各监管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直销银行:

  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发〔2023〕15号),围绕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部署要求,引导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涉农经营主体及重点帮扶群体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经金融监管总局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立足于服务高质量发展,牢牢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形成与实体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普惠信贷服务体系,实现2024年普惠信贷供给保量、稳价、优结构,更好满足小微企业、涉农经营主体及重点帮扶群体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二、实现普惠信贷保量、稳价、优结构
  (一)保持信贷支持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聚焦小微企业经营性资金需求,合理确定信贷投放节奏,力争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的目标。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要力争全年实现监管目标。各监管局要督促辖内法人银行力争总体实现监管目标。对改革化险任务较重的地区,实行差异化安排。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力争实现涉农贷款余额增长,完成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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