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就《牙膏用原料规范》强制性国标征意
发文日期: 2026-06-05
英文版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了《牙膏用原料规范(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强制性国家标准,现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于8月4日。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对牙膏用原料的要求,包括禁用物质、限用原料、准用防腐剂和准用着色剂。其适用于中国境内生产、经营的牙膏。与原标准相比,《征求意见稿》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一是修订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二是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三是更改了牙膏禁用物质,由1205种增加至1630种;四是更改了牙膏禁用植(动)物物质,由88种增加至120种;五是更改了牙膏禁用物质(II),由173种减少至154种;六是更改了牙膏中限用原料,由39种增加至58种;七是更改了牙膏准用防腐剂,由48种减少至42种;八是更改了牙膏中准用着色剂,由102种增加至103种。
(来源: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法规链接: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牙膏用原料规范(征求意见稿)〉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