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明确服贸会展期内销售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等
发文日期: 2026-03-05
英文版
日前,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出
《关于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下称《通知》)、
《关于“十五五”期间中西部地区国际性展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和
《关于“十五五”期间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
《通知》适用于2026年至2027年期间举办的服贸会。其规定,对服贸会每个展商在展期内销售的免税额度内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汽车以及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的商品。
(来源:
财政部
)
法规链接:
《关于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
《关于“十五五”期间中西部地区国际性展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
《关于“十五五”期间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