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修订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发文日期: 2026-02-02
英文版
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于3月2日。
《征求意见稿》主要修订了以下内容:一是扩大战略投资者类型,明确企业(职业)年金基金、商业保险资金、公募基金、银行理财等机构投资者可以作为战略投资者。二是明确最低持股比例要求,战略投资者本次认购上市公司股份原则上不低于5%。三是明确资本投资者的基本要求。四是完善信息披露要求。五是进一步强化监管要求。六是完善相关文字表述。
(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法规链接:
中国证监会关于就《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