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就《工业节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发文日期: 2026-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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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了《工业节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反馈,公示时间截止于2月28日。
《征求意见稿》提出,工业企业应当履行节水义务,严格执行节水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用水计量、用水节水统计等管理制度,实施节水技术改造,优先采用先进节水工艺技术装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征求意见稿》规定,用水达到一定规模的工业企业应当严格落实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具体规模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的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确定,未单独出台的执行水利部《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工业企业的用水计划应当根据用水定额、本行政区域年度用水计划制定,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工业企业,其用水计划中水源类型、用水用途应与取水许可证保持一致。
(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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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链接:
《〈工业节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