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对《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发文日期: 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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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出《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于12月11日。
《征求意见稿》涵盖职责分工、中央医药储备单位、计划管理、实物储备、产能和技术储备、资金管理、调用管理、监督与责任等内容。根据《征求意见稿》,政府储备由中央与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医药储备组成,实行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中央医药储备实物储备主要采用动态轮储和定期核销的管理模式。对有稳定市场需求的,储备单位能够及时销售处置、保持储备资金规模稳定的医药产品,按照动态轮储模式管理。对市场机制失灵,储备单位难以动态轮储的医药产品,按照定期核销模式管理。
(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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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链接:
《公开征求对〈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