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拟规范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治理监管
发文日期: 2025-09-29 英文版
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治理监督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于10月28日。

《征求意见稿》涵盖总则、重大隐患判定标准、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由2022年版判定标准的8条(具体含约20种重大隐患情形)增至10条(具体含约50项重大隐患情形)。其中,新增水淹厂房判定条款;新增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判定条款;新增地电力建设工程和检修(含技术改造)项目办公区和生活区设置区域判定条款;新增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合规性判定条款;补充完善细化其他条款等。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法规链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治理监督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