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文件发布
发文日期: 2025-09-22 英文版
近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5-1)》(下称《采购文件》)。

根据《采购文件》,本次集采每个地区甚至每家医疗机构都可能有多家中选企业供应。同时,将进一步强化中选结果执行。要求中选企业作为供应保障第一责任人,及时响应医疗机构订单并完成配送;要求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中选产品,按协议按时完成约定采购量,并履行及时结算货款义务。《采购文件》规定,采购周期内,中选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供货承诺,影响临床使用的,将视情节列入“违规名单”,取消中选资格,并取消6个月至5年内参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活动资格。《采购文件》还明确,此次集采特别关注儿童药供应保障等。



(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

法规链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5-1)〉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