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对《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发文日期: 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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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至10月5日。
《征求意见稿》涵盖总则、名单与执行、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义务、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其中,关于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义务,《征求意见稿》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做好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制度建设与风险管理,及时获取名单,对客户及其交易对象进行核查,核查确认后应当立即采取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明确金融机构可以就客户及其交易对象是否属于名单所列对象向名单发布机关申请协助核实。同时,《征求意见稿》明确应当立即解除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的相关情形、对金融机构采取措施有异议的处理程序、采取措施期间应收款项等要求,以及特定非金融机构参照执行的要求。
(来源:
中国人民银行
)
法规链接:
《中国人民银行、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