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就《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发文日期: 2025-09-05 英文版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于10月3日。

《征求意见稿》所称监测点是指具备收集和按要求报送标准实施数据能力,经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承担标准实施监测任务的单位。《征求意见稿》规定,监测点应按照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采集一定周期内的标准实施数据,确保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可靠性,不断提高数据采集工作水平。《征求意见稿》还鼓励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重点项目建设、科研项目攻关、人才培养等方面对监测点建设予以支持。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法规链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