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拟加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生产一致性监管
发文日期: 2025-08-14 英文版
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起草了《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与规范宣传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至9月15日。

《征求意见稿》拟从加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缺陷调查与召回管理力度、强化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等四个方面提出要求。其中,《征求意见稿》规定,企业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驾驶自动化等级、系统能力、系统边界等信息时,应当真实、全面,不得做虚假、夸大系统能力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确保消费者正确理解和驾驶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企业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或功能命名及营销宣传中,不得暗示消费者可以视其为自动驾驶系统、具备实际上并不具备的功能,防止驾驶员滥用。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法规链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与规范宣传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