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印发《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
发文日期: 2025-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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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下称《规则》),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规则》共六章56条,包括总则、总体要求、计量管理、结算管理、监督管理、附则。其中,在推动电力市场计量结算业务统一方面,《规则》指出,一是加强计量业务管理;二是规范结算业务管理;三是强化结算风险管理;四是统一电费收付要求。《规则》明确了市场经营主体、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电网企业等各类市场成员结算方面的权利与义务;规范了结算准备、结算依据和电费账单编制与发布、电费收付、追退补和清算等结算全业务流程和时限要求;统一了度量单位和结算科目式样;统一了结算周期,原则上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采用“日清月结”的结算模式。
(来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规链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