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就《粮食安全风险事项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发文日期: 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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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粮食安全风险事项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于8月14日。
《征求意见稿》分为总则、风险事项、报告程序、报告处置、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27条。其从风险事项影响粮食安全状态和能力的本质安全、与企业和组织法定职责最密切关联、风险成因等三个方面,界定粮食安全风险事项,并按照储存状态的风险、管理运营行为的风险、资产财务状况的风险、机构治理风险进行分类。同时,《征求意见稿》按照我国政府粮食储备分级管理、分别负责的管理体制,明确具体报告主体、接报部门、报告内容以及报告时限要求。当报告主体未按规定报告时,内控治理岗位负责人可直接向负责本级政府粮食储备的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来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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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链接:
《关于〈粮食安全风险事项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