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发文规范认证机构信息公开工作
发文日期: 2025-04-23
英文版
日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认证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指出,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23年修订)》
第二十条
要求,认证机构应当公开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同时,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
第十五条
要求,认证机构应当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形式公布“依法从事认证活动的自我声明”等五类信息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还应当按照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公布其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信息。《通知》还明确,认证机构应当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形式,向公众提供查询认证证书有效性的方式。
(来源: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法规链接:
《国家认监委秘书处关于进一步规范认证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