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优化调整多项房地产税收政策 契税增值税双降
发文日期: 2024-11-14 英文版
近日,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统称《公告》),均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公告》规定,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即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土地增值税方面,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区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



(来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法规链接:《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