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全面推进区域电网输电价改
发文日期: 2017-08-22
英文版
近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推进跨省跨区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10月底前完成华北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核定工作,12月底前完成华东、华中、东北、西北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核定工作。《通知》要求完善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输电价格调整机制,加快核定新投产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输电价格,定期调整已核价的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输电价格。《通知》决定定期对已核价的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进行成本监审并复核电价,周期暂定为三年。《通知》提出,分批推进专项输电工程输电价格复核,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所有已核价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成本监审和输电价格复核工作。
(来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规链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跨省跨区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