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就《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等征意
发文日期: 2026-06-17 英文版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报批稿)》(下称《报批稿》)等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车载事故紧急呼叫系统(报批稿)》强制性国家标准外文版,为听取社会意见,现予以公示,意见反馈截至6月24日。

《报批稿》主要变化如下:一是更改标准名称,明确安全要求;二是更改标准范围;三是更改规范性引用文件;四是更改术语和定义;五是增加缩略语;六是更改动态驾驶任务要求;七是更改人机交互要求;八是更改用户告知要求;九是更改保障要求;十是增加保障要求检验;十一是增加安全档案检验;十二是更改确认性试验;十三是增加同一型式判定;十四是增加标准的实施;十五是更改接管能力监测技术要求;十六是增加应用于高速公路和/或城市快速路的3级自动驾驶功能具体技术要求;十七是增加4级自动驾驶功能具体技术要求;十八是更改安全档案。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法规链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关于公开征求〈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等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车载事故紧急呼叫系统〉强制性国家标准外文版(报批稿)意见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