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GSP零售连锁质量管理附录再次征求意见
发文日期: 2026-04-22 英文版
日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附录:药品零售连锁质量管理(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于5月19日。

《征求意见稿》对部分条款进行了合并,并新增了定期内审、网络销售管理、远程药学服务等条款。其中,对于网络销售管理,《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具备保障网络零售药品质量安全条件和能力的门店方可向总部申请开展药品网络零售活动,门店应当以药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企业名称向药监部门报告后开展药品网络零售活动,企业的网络零售活动应当遵循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征求意见稿》还指出,总部应当制定网络销售药品管理制度、配备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门店网络零售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并纳入统一质量管理体系,保证全过程符合规定。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规链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附录:药品零售连锁质量管理(征求意见稿)〉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