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拟规范化妆品注册备案有关事项
发文日期: 2026-04-01 英文版
日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关于化妆品注册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至4月30日。

《征求意见稿》旨在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优化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项,对鼓励化妆品新品在中国首发、减免化妆品动物试验资料等八个方面的有关要求进行细化明确。其中,关于扩大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试验方法接受范围,《征求意见稿》规定,除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功效外,对于化妆品其他功效宣称,在有充分科学依据的前提下,允许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自主选择国家标准、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国际标准、技术指南或者经验证的企业自建方法等,开展功效评价试验。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规链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关于化妆品注册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