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部署做好2026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
发文日期: 2026-03-09
英文版
近日,财政部发出
《关于做好2026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下称《通知》)。
《通知》从组织做好2026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提升代理记账行业治理能力和水平等四个方面作出安排。根据《通知》,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24年修正)》
等规定,2025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代理记账行政许可的代理记账机构及其已办理备案登记的分支机构(统称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进行年度备案;2025年12月31日前跨原财政部门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向其迁入地财政部门进行年度备案。《通知》还明确,各省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做好本地区代理记账行业常态化治理、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及涉税业务联合监管、信用评价和小微企业会计数据增信试点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和执法检查,规避多次检查和重复监管,切实提高工作质效。
(来源:
财政部
)
法规链接:
《关于做好2026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