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发布新出口退税管理办法
发文日期: 202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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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制发《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出口退(免)税备案、申报、办理及服务管理等事项,进一步规范出口退税管理。《办法》优化调整了退(免)税流程,针对纳税人因暂未收齐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等客观因素,确实无法及时结清税款,或因不熟悉政策,备案时误选与自身经营模式不匹配的退(免)税办法等特殊情况,允许纳税人先行办理备案变更,待变更后再按照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办法》还简并优化了出口退(免)税办理方式,以大数据、新技术为依托,进一步便利纳税人高效办理出口退(免)税。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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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