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公布《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复议办法》
发文日期: 2026-01-30 英文版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复议办法》(下称《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年修订)》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向央行及其分支机构申请行政复议。《办法》明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进行审理。行政复议机关认为行政复议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或者当事人各方同意的,可以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行政复议人员对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予以保密。《办法》还规定,央行及其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活动中,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渎职、失职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法规链接:《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复议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