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局开展专利和商标代理机构全面自查整改工作
发文日期: 2025-12-12 英文版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专利和商标代理机构全面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根据《通知》,此次自查整改的对象为,本辖区内全部专利代理机构、商标代理机构以及依法开办专利或者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代理机构自查整改范围应包括全部分支机构、专利代理师及商标代理从业人员。《通知》规定,组织代理机构自查的内容包括不符合执业许可和备案条件、专利代理师“挂证”行为等八项。各省局要对代理机构自查整改进行督促指导,并加强对相关问题的分类处置。对于经整改仍不符合许可或者备案条件的,要督促其及时履行相关注销手续;对于在自查整改中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或者拒不改正的,要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管力度,视情形采取行政约谈、责令整改等措施。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法规链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专利和商标代理机构全面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