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同意吉林、海南开展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试点
发文日期: 2025-12-11 英文版
日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同意吉林、海南省药监局开展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的批复》(下称《批复》)。

《批复》称,同意吉林、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请严格按照《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同时按照《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加强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管理的通知》、《国家药监局关于优化境外生产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管理,做好相关前置服务工作。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规链接:《国家药监局关于同意吉林、海南省药监局开展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