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修订《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发文日期: 2025-12-11 英文版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修订发布《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2025年12月5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服务平台申报单位应当明确申报的服务行业领域及服务范围。其中,服务重点行业和领域包括装备、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轻工、纺织、食品、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仪器仪表、安全应急、民用爆炸物品、民用航空、船舶与海洋工程、绿色环保、人工智能、元宇宙、脑机接口、量子信息、新型储能等。《办法》进一步明确,服务平台申报单位应当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等七项基本条件。工信部原则上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服务平台的申报工作。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法规链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