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出台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创建管理办法
发文日期: 2025-10-24 英文版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出《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办法》包含总则、申报条件和创建目标、创建程序、动态管理和附则。《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基地)包括平台和基地两种类型。工信部负责统筹示范平台(基地)创建、认定和管理工作,加强对示范平台(基地)创建和运行的指导和监督。《办法》规定,申报创建示范平台(基地),应满足“平台(基地)运营3年以上,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条件。通过创建示范平台(基地),应实现“以中小企业服务需求为导向,平台(基地)软硬件建设水平显著提高”等多个目标。《办法》还明确,创建程序包括发布通知、推动创建、评估验收、公示认定、总结推广等步骤。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法规链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