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今起对原产于美国进口相关光纤产品采取反规避措施
发文日期: 2025-09-04 英文版
近日,商务部发布2025年第48号公告,对外公布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相关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反规避调查的裁决。

根据公告,自2025年9月4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的相关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税额。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相关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反规避措施实施期限自2025年9月4日起至2028年4月21日,即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反倾销措施到期之日。



(来源:商务部)

法规链接:《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48号--公布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相关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反规避调查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