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部门:加强执法司法协同 服务长江流域生态环保和发展
发文日期: 202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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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等十二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执法司法工作协同 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共18条,分为总体要求和强化联动、优化衔接、深化合作四部分。其中,《意见》第四条至第八条从五个方面规定了强化执法司法工作协同的具体举措,包括加强沟通会商、支持执法行动、专业技术保障、信息互通共享、纠纷多元化解。《意见》聚焦污染防治攻坚、长江十年禁渔、河道采砂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多发高发案件,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和尺度,全面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同时,坚持依法办案与促推治理并重,支持行政执法机关在长江流域跨行政区域、生态敏感区域和生态环境违法案件高发区域依法开展联合行动。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
)
法规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林草局、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执法司法工作协同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