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推进化工园区规范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发文日期: 2025-08-08
英文版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出《关于推进化工园区规范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规定,要持续做好化工园区规范化建设和认定管理。开展省级化工园区认定办法复核,有关化工园区认定管理机构于8月15日前向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报送本地区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实施细则。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核查是否存在缺项漏项、放松要求等问题,于9月15日前将整改意见反馈有关省份。根据《通知》,要严格化工园区认定管理。有关省级化工园区认定管理机构要按照工信部反馈的整改意见,于10月30日前修订完善省级细则。修订工作完成前,暂停认定化工园区;对已认定的化工园区,要按照修订后的省级细则,于2025年底前完成复核。
(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法规链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化工园区规范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