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公布《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发文日期: 2025-08-04
英文版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
《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下称《办法》),自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聚焦金融基础设施业务监管,健全金融基础设施运营、风险管理、公司治理等制度规则,明确系统重要性金融基础设施认定标准和宏观审慎管理要求,完善金融基础设施检查、处罚、恢复处置、退出等监管规定,实现金融基础设施监管标准统一,为金融市场安全稳健高效运行提供基础保障。其中,《办法》提出,涉及或可能涉及对金融体系产生重大影响或相关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金融基础设施,应当报经国务院同意后批准。对于其中影响或可能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依法进行外商投资安全审查。
(来源:
中国人民银行
)
法规链接:
《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