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出台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二)
发文日期: 2025-08-04 英文版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下称《解释》),自9月1日起施行。

《解释》针对竞业限制、混同用工等问题统一法律适用标准。针对“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判断标准争议,《解释》明晰了应认定为“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避免用人单位规避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义务。对于竞业限制条款的效力问题,《解释》规定,在劳动者未知悉、接触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情况下,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条款也不生效,对劳动者没有拘束力。在劳动者属于竞业限制人员范围的情况下,竞业限制条款约定的竞业限制范围、地域、期限等内容应与劳动者知悉、接触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相适应,超过合理比例部分无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法规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