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
发文日期: 202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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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至8月23日。
《征求意见稿》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一是完善政府定价相关内容。二是进一步明确不正当价格行为认定标准。三是健全价格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其中,关于不正当价格行为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拟从以下方面作出规定:一是完善低价倾销的认定标准,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治理“内卷式”竞争。二是完善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认定标准。三是公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不得利用影响力、行业优势地位等,强制或捆绑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并收取价款。四是强化对经营场所经营者价格行为的规范。
(来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规链接: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