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就修订《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发文日期: 202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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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共同起草了《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至6月7日。
《征求意见稿》主要修订如下:一是适应性调整计收范围。二是下调计收比例。三是完善风险基金规模相关规定。四是优化投资管理及存放。五是优化使用程序。六是丰富管理措施及规定。其中,按照各类业务相应结算风险,《征求意见稿》对风险基金交纳比例实行差异化调整。结算参与人权益类和固定收益类品种现券交易计收比例下调至原有标准的十分之三,质押式回购业务计收比例维持不变。《征求意见稿》还明确风险基金净资产总额不少于30亿元,达到或超过上述规模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不再提取。
(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法规链接:
《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关于就〈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