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公布《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发文日期: 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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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规定》共九条,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一是优化专门管辖;二是细化属人原则;三是调整选择管辖;四是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五是强化军地会商指引。《规定》明确,将发生在营区内的侵权责任纠纷,以及宣告军人失踪、死亡,认定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定监护人等地方法院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方面存在一定困难的案件,规定为军事法院专门管辖;明确军队聘用制文职人员与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发生的人事争议案件由军事法院专门管辖,以强化军事管理,也更加符合有关涉军工作程序,提高诉讼效率。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
)
法规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