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修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首发企业抽查比例改为20%
发文日期: 2024-05-06
英文版
日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
《关于修改〈中国证监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决定》
(下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决定》,本次修改内容包括,一是将原《清单》附件所列抽查事项第1项“首发企业检查”的抽查比例由“随机抽签的比例为5%”修改为“随机抽签的比例为20%”。二是将原《清单》附件所列抽查事项第1项“首发企业检查”抽查依据修改为“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58号公布,证监会令第137号、第170号、第207号修订)
第六十一条
”。
(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法规链接:
《关于修改〈中国证监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