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局就《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等征求意见
发文日期: 2024-04-25
英文版
日前,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出修订后《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电子烟物流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和《电子烟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馈均截止于5月8日。
《征求意见稿》修订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各类型电子烟交易的交易主体,如新增第二十八条对电子烟进口经营企业做出定义并明确其许可范围等;二是完善了总量管理的具体内容,如对第十八条总量管理内容进行充实完善,简化了对不同类型产品总量管理要求的描述等;三是规范了专用术语和标准化用语使用;四是新增部分管理要求,如新增第十九条关于生产企业开展市场营销活动备案相关要求;五是删除了与交易管理无关的技术性处理内容。
(来源:
国家烟草专卖局
)
法规链接:
《关于公开征求对〈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关于公开征求对〈电子烟物流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关于公开征求对〈电子烟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