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日期: 2024-04-24
英文版
近日,科学技术部、财政部联合发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下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按照重点专项、项目分层次管理。重点专项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实施的载体,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项目是重点专项组织实施的基本单元,应服务于重点专项目标,可下设一定数量课题。同时,《办法》明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全流程纳入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包括指南发布、评审立项、资金使用、过程管理、综合绩效评价、成果转化应用等。《办法》还指出,机构、地方、企业等研究提出重点专项动议。科技部按照立项管理规程要求组织论证和综合平衡后,形成拟立项建议,按程序报批。其中,对于需求紧迫的选题动议,按照快速响应、灵活部署要求,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快启动。
(来源:
科学技术部
)
法规链接:
《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